交通运输部:加强运行监测,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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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12月24日电 (记者 程春雨)12月24日,记者从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上获悉,2021年交通运输行业将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。加强运行监测,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。深化巡游出租车价格机制改革,加快推进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。

交通运输部:加强运行监测,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中新网记者 程春雨 摄" style="max-width:100%;height:auto;" />

2020年,交通运输行业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,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。

据交通运输部介绍,过去一年,推动铁路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,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。稳定车购税等专项资金政策,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和特别国债制度,防范化解交通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风险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,改革配套措施逐步到位。加强监督检查,不断规范执法行为。

同时,持续深化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40项证明事项,将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“证照分离”改革事项清单。推进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建设,深化“信用交通省”建设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,大件运输许可等政务服务实现“一网通办”“跨省通办”,政务服务“好差评”机制不断完善。

“2021年,交通运输行业还将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。”会议指出,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。推动地方深化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。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实施,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,优化部机关和部属单位机构编制,完成部权责清单编制。

二是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。推进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。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,优化完善收费公路政策,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。深化投融资改革,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,持续稳定车购税、民航发展基金等交通专项资金政策,推动发行国家公路建设长期债券,研究统筹交通专项资金和长期债券使用政策。积极拓展融资渠道,用好各类新型融资工具。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,研究开发政策性金融工具。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。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,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。指导推动海南开展里程税改革试点。

三是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。加快消除跨区域制度性障碍,完善交通运输建设、养护、运输等市场准入、退出制度,破除隐性壁垒。加强运行监测,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。深化巡游出租车价格机制改革,加快推进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。完善港口收费政策。深化港口一体化改革,促进区域港口协同发展。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上海临港新片区航运创新政策落地。健全支持交通运输民营经济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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